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实施清算的提案
    鉴于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经营持续亏损,已于2003年10月实行生产性停工,减员分流工作基本结束,同意对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实施清算。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6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主营业务为:粗纺呢绒、毛毯、针织纱、加工纺织品、服装、附设分厂。
    关于清算结果及处理情况,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即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