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11 日上午九时在远 洋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97人,代表股份6896.8253万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1768%,(其中A股股东698人,代表股份6809.4214万股 ,B股股东99人,代表股份87.4039万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大会审议通过,形成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计6888.029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724%,其中B股股数 85.447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7.7621%;
    反对票计0.23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34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6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57%,其中B股股数0 万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废票计1.96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285%,其中B股股数1.9040 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2.1784%;
    2、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零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计6889.50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938%,其中B股股数 87.3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9405%;
    反对票计0.28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41%,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64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63%,其中B股股数0 万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废票计0.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8%,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计6887.93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711%,其中B股股数 85.4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7.7667%;
    反对票计2.18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316%, 其中 B股股数1 .9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2.2333%;
    弃权票计6.7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73%,其中B股股数0 万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废票计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其中B股股数0万股,占出席会议 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二零零零年度利润分配报告》;
    以2000年末总股本167,492,78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每10 股派现金 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
    同意票计6887.947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713%,其中B股股数 85.4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7.7667%;
    反对票计2.18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316%, 其中 B股股数1 .9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2.2333%;
    弃权票计6.69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70%,其中B股股数0 万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废票计0.0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01%,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授权公司在实施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和修改章程第二 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
    同意票计6889.08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877%,其中B股股数 87.0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5973%;
    反对票计0.32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47%,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7.27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054%,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1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22%,其中B股股数0.1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144%;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申请提 供信用保证的提案》;
    与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申请提供信用保证人民币总 额捌千万元,协议书有效期均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二年。
    同意票计6886.169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454%,其中B股股数 85.147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7.4189%;
    反对票计0.39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7%, 其中 B股股数0 .1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739%;
    弃权票计7.77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127%,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2.49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362%,其中B股股数1.9040 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2.178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9.31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911%,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26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38%,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8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93%,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4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8%,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2、同意王国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9.13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885%,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26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38%,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7.02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018%,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4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9%,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3、同意费方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9.40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924%,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26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38%,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86%,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36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2%,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4、同意倪志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9.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892%,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33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48%,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86%,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5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74%,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5、同意徐志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7.759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685%,其中B股股数 85.247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7.5333%;
    反对票计0.26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38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8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86%,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2.00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291%,其中B股股数1.9040 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2.1784%;
    6、同意黄建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8.89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851%,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38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5%,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000%,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94%,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7、同意蒋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7.299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618%,其中B股股数 85.247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7.5333%;
    反对票计0.28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41%,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93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005%,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2.31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336%,其中B股股数1.9040 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2.1784%;
    8、同意傅兆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计6889.53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943%,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35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1%,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83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990%,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1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16%,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华萍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计6887.299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618%,其中B股股数 85.247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7.5333%;
    反对票计0.23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34%,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98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012%,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2.31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336%,其中B股股数1.9040 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2.1784%;
    2、同意潘耀源先生为公司第四监董事会监事。
    同意票计6888.89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850%,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30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44%,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98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012%,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65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94%,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3、同意黄昭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计6889.203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8895%,其中B股股数 87.1519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99.7117%;
    反对票计0.231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34%, 其中 B股股数0 .052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595%;
    弃权票计6.98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1012%, 其中 B股股数0 .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2288%;
    废票计0.4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0059%,其中B股股数0万股,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权数的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见证, 其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2000年修订本)》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