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4月20日在公司本部6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吴建平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计提八项准备金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冲销资产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计提特别坏帐准备的提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主要会计估计的提案》。
    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4年度报告由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国内和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
    3、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未发现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