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陆益平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1 批准公司二零零四年第一季度报告,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上市协议传送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批准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时后公布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并于四月二十八日将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上海指定的报刊上。
    决议2 鉴于副总经理冯建平的工作变动,同意冯建平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