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于 杭州, 本公司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浙江投资公司”)和宁波市经济建设 投资公司(“宁波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兼并浙江腈纶厂的意向书(“意向 书”)。根据该意向书,三方同意展开必要的准备工作,在落实有关兼并政策并取得 必须的批准手续后, 将由本公司兼并目前由浙江投资公司和宁波投资公司拥有的浙 江腈纶厂。有关实施兼并的方式、时间、条件等, 三方将在随后展开的准备工作中 商定,另行签订兼并协议。
    浙江腈纶厂由浙江投资公司和宁波投资公司联合投资建设,总投资额约8亿元人 民币。于1991年开始建设,1995年建成投入试生产,生产能力为年产腈纶纤维3万吨、 腈纶毛条1万吨。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该厂目前正在对设备进行改造和调整, 以尽快 投入正式生产。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腈纶生产商,产量约占全国产量的35%。 若此项兼并得以 实施,则可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全国最大的腈纶生产商的地位,扩大本公司腈纶产品的 市场份额,提高本公司腈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