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有关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该会议”]的召开已于2006年6月1日以传真、信函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该会议于2006年6月15日在金山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名,实到十名,雷典武、孙持平等两位董事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议,雷典武董事授予项汉银董事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孙持平独立董事授予陈信元独立董事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戎光道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增补董事李鸿根、戴进宝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决议二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增补戴进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任周耘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