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股份成交量和交易价格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成交量和交易价格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已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查询并得到确认,截止到目前为止,本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等重大问题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上述声明乃承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承董事会命
    张经明
    董事会秘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