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以传真及信函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第八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十二位,实到董事八位,吴海君、高金平、雷典武、蒋志权等四位董事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议,吴海君董事、高金平董事授予戎光道董事长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雷典武董事授予项汉银董事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蒋志权独立董事授予陈信元独立董事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戎光道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二零零五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决议二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二零零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三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二零零五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二零零六年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四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五年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议:向全体股东派发本年度末期股利每10股人民币1.00元(含税),计人民币720,000千元。因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则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3,701千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人民币789,523千元),结转二零零六年度;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五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二零零五年度报告和二零零五年度报告摘要;
    决议六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七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案,解除对张志良副总经理、吴海君副总经理的聘任;增聘李鸿根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即日起生效。李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李鸿根简历
    李鸿根,现年五十岁。李先生于一九七三年加入上海石化总厂,历任上海石化化工一厂副厂长,上海石化乙烯厂副厂长、厂长,上海石化炼油化工部副经理、经理等职。二零零零年八月被任命为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先生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一九九八年进修完成华东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具有工程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