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05 年12 月16 日以传真、信函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5 年12 月30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名,实到十二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戎光道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8200 万元的价格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的股权。
    关联董事雷典武、项汉银在就此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