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的要求,并根据对等披露原则,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股份成交量和交易价格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成交量和交易价格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成交量及交易价格的事宜为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本公司并已应香港联交所的要求,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查询并得到确认,目前并无任何对本公司进行私有化的计划。
    上述声明乃承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承董事会命
    张经明
    董事会秘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