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在厦门 海滨大厦18楼召开。出席会议股东17名,代表股份2528.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 9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及1995年工作计划。
    董事会工作报告简要:1994年公司共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519153.02元,税后利 润3237941.84元;1994年是我公司按股份制规范化要求运作的重要一年。按股份制 企业的规范化要求,公司对人事行政、工资制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各项改革; 1994年新成立了国际货运部, 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广告企划 公司。“国泰大厦”工程进展顺利,至1994年12月底基本完成土建工程;1994 年公 司未能按计划完成各项经济指标。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比1993年下降19%,利润比 去年减少64%。原因如下:1、公司内部管理体制上的漏洞;2、主营业务之一仓储 运输业务效益不佳;3、公司上层人事变动频繁,使公司运作缺乏连续性和统一性; 4、国内房地产市场疲软,直接影响了本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销售业绩;5、 消化对上 年利润数中汇兑收益的重复计算。
    1995年,公司董事会计划完成年度利润1000万,为此,1995 年公司着重从以下几 个方面入手;1、引进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 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 体制;3、确保“国泰大厦”在1995年11月份前全面竣工;4、尽早完成1993年配股 工作并使企业资产重组及企业合并工作得以落实;5、 拟争取与厦门市台湾事务办 公室合作经营台湾同胞投资贸易咨询服务公司;6、拓展贸易新领域;7、在实业上 增添砝码;8、调整企业内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
    二、批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概要: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察督促的职能, 未发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通过对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内部审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体制,严肃了财经纪律, 规范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
    三、批准本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和1995年财务预算报告及199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本公司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3237941.84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 公积金即946794.38元,10 %的公益金 427627. 55 元 ,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811628.02元,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1994年度利润暂不分配, 这 一方案的提出,主要基于为企业的发展留有后劲,为企业在1995年积蓄力量, 实现腾 飞奠定基础。1995年公司预测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0225万元,利润总额1000万元, 税 后利润850万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兼并长春奥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方案待报有 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关于公司1994年度简要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第七、八两项, 经公司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讨论核定,现将此两事项说明如下:(1)第七项“金属硅”。客户天津外贸 丰益公司已书面承诺1995年5月底归还我公司90万,至6月底全部还清货款;(1)第 八项“经营二部杨建发占用1579060.98元”。经公司董事会查证核实, 票款已基本 相符,尚余40万未补齐的票据,公司董事会已责令本人限期补回。
    
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