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11月26日上午10:00准时开始。
    二、会议地点:厦门市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将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出售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提案》。
    2、《关于贺向阳辞去公司董事的提案》。
    3、《关于补选蓝翔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5、《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11月1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合法代表人。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授权委托书附后,可从报 刊上剪下复印后或直接填写
    4、其他有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 受托人 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厦门市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1年11月23日、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洪斐斐
    3、联系地址:厦门市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 邮编:361003
    4、联系电话:0592-2397318;传真:0592-2397338。
    附:200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22日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200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签字 : 受托人 签字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200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