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7月12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为唐南军、苏琼、周晶晶、 贺向阳、马述志等五人,会议由唐南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 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投资 600 万元人民币。 以 200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 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确认的净资产为 4385557.38元。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对其资产作如下处理:实收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不作调整仍作为原股东的投资;盈余公积17424.60元人民币,留存在 企业;取未分配利润300 万元人民币按原股东的投资比例(即长沙新宇和周晶晶各 按50%比例分得150万元)作为增加投资;剩余的未分配利润368132.78元人民 币按投资比例分配给原股东,转入应付股利项目。本公司向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完成后,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60%。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