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6日上午9: 00在厦门市湖滨西路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 代表共4人,代表股数4435.94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3%,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唐南军董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了如下三个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票数为1525.4051万股,其中同意票数为1525.4051万股,否决票数为0 万 股,弃权票数为0万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扣除已回避 表决的2910.5414万股)的100%,本议案予以通过。
    议案二:审议关于设立长沙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议案;
    有效票数为1525.4051万股,其中同意票数为1525.4051万股,否决票数为0 万 股,弃权票数为0万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扣除已回避 表决的2910.5414万股)的100%,本议案予以通过。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1年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对上述 二个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三:审议推选苏琼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有效票数为4435.9465万股,其中同意票数为4435.9465万股,否决票数为0 万 股,弃权票数为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本议 案予以通过。
    本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列席了此次股东大会,谭清炜律师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在各方 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意见》和《章程》的规定。并出具《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