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泛亚信托法律顾问在某媒体发表言论,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该法律顾问所称“国泰股份昨日向泛亚信托表态将尽快解决还贷事宜,并希 望泛亚信托在媒体低调处理此事”纯属捏造。本公司董事会及高层主管未有任何人 发表过如此言论。
    2、本公司董事会从未否认过与泛亚信托存在债务纠纷的事实,故不存在“推诿 拖欠还贷的事实与责任”之说。本公司再次强调此债务纠纷的解决应在国泰股份与 泛亚信托公司之间循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3、长春市宽城区法院违法受案、违法冻结本公司所持股份,实则侵害了国泰股 份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面制止此种侵害行为责无旁贷。 鉴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违法受案、违法冻结并决定2月12日开庭事宜 ,本公司2 月8日派专人与该法院严正交涉,后宽城区法院已然批复“因此案比较复杂, 需延期 审理,暂缓开庭。”有关此案的最新进展,本公司将及时披露。
    
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