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4)109 号文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3号文复审通过。公司于1995年6月3日以5503.3 万股 为基准,按10:2.72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每股3.2元价格配售, 截 至1995年8月30日止,除法人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外, 流通股部分配股资金全部到位。 该次股票配售扣除筹资费用288,261.81元,共募集资金13,594,618.19元。此次配股 已经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厦大所验(95)NGF字第50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
    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在配股说明书中承诺,将此次配股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本公司不断扩大发 展有国际贸易和仓储运输以及在建工程“国泰大厦”的后期投入。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投资总额 已完成投资 拟投入资金
1 国际贸易 1,200(93年) 3,600
2 国泰大厦 15,000 10,000 1,000
合 计 4,600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由于此次配股法人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因此实际募集资金共计13,594,618.19元。 且由于公司已将持有的国泰大厦股份转让,故配股资金全部投入公司的贸易项目,用 于公司贸易流动资金的周转。主要投入——芦笋罐头、蘑菇罐头等出口贸易626 万 元和重晶石出口贸易733万元,其中:96年度新增税利484.25万元、97年度新增税利 612.24万元。
    特此说明
    
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