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1 月17 日在厦 门市湖滨北路建业大厦14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出席监事为梁凌先生、王 健全先生二人,监事李辉因公差未能出席特委托梁凌代理出席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 真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1、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2、200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湖南开元有 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2000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生内幕交易, 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报告》及《2000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