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2月27日、28日、3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重要说明
    1、在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没有向除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泄漏。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