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10日下午两点半,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4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坏帐准备计提政策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原则,公司决定对坏帐准备计提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1、将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由0.5%提高至5%,将账龄在1至2年(含2年)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由5%提高至10%,将账龄在2至3年(含3年)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由10%提高至15%;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维持20%不变。
    2、由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计提坏帐准备。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为8,506,205.79元,加上上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45,077,027.77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583,233.56元,依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提取5%的公益金,实际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1,273,321.00元。
    为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全部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为公司做财务审计工作,该所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对公司的财务及其它事项都较熟悉,董事会拟续聘其为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为36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项议案须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