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2月25日上午九点半,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与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最高金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的互保协议,互保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具体事项公司将于2005年2月29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