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1995年股东年会)于1996年6月1 日作出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决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5年度利润方案:社会公众股每10股送2股红股,法人股每10 股派发现 金2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1996年6月19日。凡此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享有派送红股,法人股股东均享有派息。
    三、除权除息交易日:1996年6月20日。
    四、本次社会公众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电脑网络,根据股东持有股份 按比例自动记入股东帐户:法人股派息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予以办理;
    五、公司送股后的股本结构表(万股)
股权类别 送股前 比例(%) 送股后 比例%发起法人股 2478.3 41.74 2478.3 39.07
社会法人股 1430 24.09 1430 22.55
社会公众股 2028.84 34.17 2434.608 38.38
合计 5937.14 100 6342.908 100
    
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