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商达)51%股权。以截止2004年5月31日北京华商达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27,266,667.36元)为基准,以现金方式购买上述股权,共计人民币13,906,000.35元。
    本公司拟向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华商达44%股权。以截止2004年5月31日北京华商达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27,266,667.36元)为基准,以现金方式购买上述股权,共计人民币11,997,333.64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项议案表决时,关联方董事袁建华、赵月琴、袁世杰回避表决。
    (具体事项见资产收购及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宣敏洁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股东提名,董事会推荐王忠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忠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宣敏洁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建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郝庄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郝庄严简历附后)
    四、《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8月31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⑴审议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⑵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⑵2004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⑴登记时间:2004年8月27日
    ⑵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⑶联系人:赖新
    电话:0572-8082909
    传真:0572-8081198
    邮编:313200
    ⑷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