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3年9月1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黎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关于在杭州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杭州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致,具体事项如下:
    名称: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7楼
    负责人:陈小青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