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10: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黎临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持有和代表股份53,693,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公司邀请,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2002年度报告摘要》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53,693,532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2、《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53,693,532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3、《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53,693,532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4、《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53,693,532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5、《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10,714,358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0.05%,该议案予以通过。
    6、《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53,693,532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7、《推举李鹏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53,693,532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8、《推举黄轩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有效票为53,693,532股,其中同意票53,693,532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