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4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金玉大厦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梁凌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黎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沙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投资建设“长沙新宇软件园”的议案。计划建设的“长沙新宇软件园”占地25亩,总建筑面积17300平方米,项目总造价为2989万元,园区建成后可以容纳至少2000名工作人员,计划在2003年6月30日以前竣工交付使用。项目建成后,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软件研发的整体能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行业地位。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