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7月18日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董事长授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蓝翔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持有和代表股份42,979,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公司邀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修订《公司章程》。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2、审议唐南军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3、审议苏琼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4、审议补选刘黎临为公司董事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5、审议补选龙胜喜为公司董事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6、审议补选王志斌为公司监事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7、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8、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9、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10、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有效票为42,979,174股,其中同意票42,979,174股,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予以通过。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