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到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力又公司)和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捷泰公司)于2004年2月24日签订的关于本公司法人股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现将有关该股票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力又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36.2万股社会法人股以每股人民币7.5元,总价款人民币1227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捷泰公司。
    2、本次股权转让前,力又公司持有本公司1636.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捷泰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转让后,力又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捷泰公司持有本公司1636.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3、上述协议双方的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力又公司已向捷泰公司出具了不可撤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捷泰公司在协议签订至股权过户完成的过渡期内全权代理力又公司行使所有的股东权力。
    4、协议双方简介:
    出让方: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南片区力又仓库办公楼;法定代表人:陈清治;成立日期:1995年3月21日;注册资本:美元1000万元;企业类型:独资经营(台资)。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业务。
    受让方: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厦门象屿保税区市场大厦7层N座;法定代表人:江启逢;成立日期:1996年7月11日;注册资本:美元66万元;企业类型:外商独资;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的出口加工。
    5、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不变。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变化如下:
⑴转让前 名次 股东名称 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比例 ①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国家股及法人股) 2892.4708万股 19.09% ② 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家股) 2785.7602万股 18.39% ③ 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法人股) 1636.2万股 10.8% ④ 厦门永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股) 792万股 5.23% ⑤ 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法人股) 757.3082万股 5.00% ⑵转让后 名次 股东名称 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比例 ①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国家股及法人股) 2892.4708万股 19.09% ② 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家股) 2785.7602万股 18.39% ③ 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 1636.2万股 10.8% ④ 厦门永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股) 792万股 5.23% ⑤ 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法人股) 757.3082万股 5.00%
    6、备查文件:
    ⑴力又公司与捷泰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⑵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