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原持有的本公司4.95%法人股股份与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2.09%法人股份已发生转让。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原持有的本公司4.95%法人股股份已经财政部审核批准转让给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持有。
    1、2003年3月26日财政部以财企〖2003〗113号文批复同意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50万股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2、股份转让双方简介:
    出让方: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陈须林;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15号;注册资金:人民币12.54亿元;成立日期:1990年11月12日;主营业务: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本运营,项目研发、投资,汽车(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零配件产品的开发、研制、代理、销售,汽车、摩托车科研项目和工程设计项目的总承包,汽车租赁、维修,汽车装饰。
    受让方: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厦门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叶天捷;住所:厦门禾祥东路11号8楼;注册资本:25.6384亿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年6月;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二、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2.09%的股份协议转让给福建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1、2003年4月1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与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受让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法人股316.67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
    2、协议双方简介:
    出让方: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责任公司为外商(港资)独资公司;住所:福建省诏安县深桥镇汾水关;法定代表人:陈金才先生;注册资本:275万美元;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6日;主营业务:酒店及配套设施、娱乐中心。
    受让方: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住所:福州市华林路212号;法定代表人:凌玉章;注册资本:3.067亿元;成立日期:1992年3月;主营业务:汽车、汽车底盘、挂车,农业用运输车、汽车总成、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的制造,汽车改装;汽车货运;小轿车的零售,交通技术服务。
    三、前述股份转让并完成过户手续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转让前后本公司主要股东的结构变化如下:
转让前: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①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国家股) 2575.7990万股 17.00% ②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家股) 1921.7602万股 12.68% ③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法人股) 1636.2万股 10.80% ④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法人股) 1074万股 7.09% ⑤厦门永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股) 792万股 5.23% ⑥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法人股) 750万股 4.95% 转让后: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①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国家股及法人股) 2892.4708万股 19.09% ②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家股) 2671.7602万股 17.63% ③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法人股) 1636.2万股 10.80% ④厦门永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股) 792万股 5.23% ⑤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法人股) 757.3282万股 5.00%
    四、上述股份转让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在正式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已向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授权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在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前全权代理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和履行义务;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已授权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自2003年4月1日起为上述转让的本公司316.6718万股的全权股东代表。
    五、截止目前及前6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⑴财政部财企〖2003〗113号文《财政部关于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⑵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与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签订的《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协议书》;
    ⑶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中汽财〖2003〗12号文《关于授权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行使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函》;
    ⑷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⑸福建省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关于我司授权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行使部分股权股东权利的函》
    ⑹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