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6日与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一份关于该公司汽车及底盘项目的《投资项目意向书》。根据《投资项目意向书》,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拟在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投资兴建生产公交车、卧铺车及客车底盘的项目。项目选址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新阳工业区,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地价及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商定。有关投资项目及投资规模将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董事会对预可行性研究予以确认,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由双方签订正式协议。本公司将对上述投资意向的进展情况给予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