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报经厦门市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5)010号文]批准,海南嘉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金 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海口荣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分别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487 万股、122万股和300万股共计909万股,分别以3.78元/股、3.70元/股和3.60元/股 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至此,海南嘉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三亚金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海口荣成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分别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5.78%、1.45%、3.56%的股份现已全 部转让;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现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公司的股 本总额和股本结构均未发生变动。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
    公司简介:
    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系在深圳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主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