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1995年4月17 日(星期一)在厦门召开本公司第三 次股东大会(1994年度股东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和1995年发展规划;
    2、审议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
    4、审议公司199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红股或现金红利方式分配);
    5、修改公司章程;
    6、增补、调整公司董事、监事;
    7、其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截至1995年4月7日,凡持本公司1万股以上(含1万股)股份的股东; 持股 不足1万股的股东可自愿组合,联合委托一个股东代表出席本次大会。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 和股东帐户卡,于4月12日至14日到厦门市东渡路64 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登 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地点、时间
    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东段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时间:1995年4月17日下午2时30分,会期半天。
    五、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耿建华、林志清
    电话:0592-6015070
    传真:0592-6015076
    地址:厦门市东渡路64号 邮编:361012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