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Chinadaily》(海外版)发布了公告,本公司定于2004年6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0时在中国广州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会议厅举行2003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截至2004年6月6日止本公司收到股东的书面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1,755,53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44.83%。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当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不到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二分之一以上时,本公司可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并如期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日期和地点均与2004年4月19日公告的相同。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州,200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