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定于2005年6月30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5年6月30日上午9时-12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淘金北路75-79号(麓湖阁)大院北塔首层(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其中议案1、2、3、4、5、11、12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3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会议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6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7日至6月29日,8:30---12:00,14:00---17:30;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注意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并按时与会。
    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
    邮政编码:510060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83752663
    联系人:黄宇文 杨斌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2005年6月3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2)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事项投同意、不同意或弃权票的指示: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不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弃权票;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及行驶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