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11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暑平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请求批准转让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珠实”)引入战略合作方广州市润融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润融投资”),同意本公司和润融投资签订《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授权经营层负责签定协议及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湖南珠实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910万元占98.5%股权;广州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万元占1.5%股权。润融投资出资1710万元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湖南珠实28.5%股权,出资90万元受让广州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珠实1.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南珠实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70%、润融投资持有30%,广州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湖南珠实的股权。
    广州市润融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奇兵,其股东为自然人杨奇兵、蔡晓。该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实施公司高管人员受让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向高管人员转让湖南珠实股份时机尚未成熟,决定暂停实施公司高管人员持有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