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4年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25日上午在好世界广场3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杨秀云监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检查监督后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华(2004)股审字第008号”无保留意见的2003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200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客观公允的,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监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提案内容,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