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证券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会现就2000年度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1999)35号文件精神,本公司在2000 年度提取四项资产 减值准备后,对利润影响较大。
    二、本公司在优化资产结构中,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所造成相应损失。
    三、虽然本公司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力图实现盈利的目标,但广州地区房地产市 场供求失衡、价格持续下降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由于以上原因,可能导致本公司2000年度出现巨额亏损。 具体亏损额有待会计 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后在年度报告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