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4日
    ●除息日:2005年7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11日
    一、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4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7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派发金额: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199,253,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4、对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4日
    2、除息日:2005年7月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7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社会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领取凭证:股票帐户卡、经工商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公司寄发的《法人股红利发放通知书》回执联。
    法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通过宁波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机构所在的任一营业部开立证券帐户,办理证券帐户注册资料变更手续。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4-87092006
    联系传真:0574-87092059
    联系地址:宁波市东渡路55号华联大厦7楼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