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根据一九九五年五月八日第五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会议,兹将一九九四年 度红利分配方案及其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每股分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二、分红对象及股权登记日
    至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收盘止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
    三、除息日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六日。
    四、分红办法
    1.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其交易代码、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另行公告。
    2.国家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1) 发放时间:一九九五年六 月五日至六月十六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假日除外);(2)发放 地点:宁波江厦街21号本公司大厦805室;(3)发放手续:凭股东帐户卡、单位介绍 信、经办人员身份证领取。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