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4月13日,本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对外投资决议,决定与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萨摩亚瑞达集团有限公司、美国凯悦国际酒店集团等四家中外企业,合资组建成立宁波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湖开发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6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详见200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
    2004年5月20日,公司与上述四家企业共同签署了钱湖开发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和章程,同年5月24日、2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向钱湖开发公司颁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年限30年,经营范围:国际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开发、房地产开发。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上述合同、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04年6月21日以该日基准汇率缴付了认缴的出资额计人民币4965.96万元。
    特此公告。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