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临时)于2002年11月12日上午在宁波金港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15人,代表股份6328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邱中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下列董事会提案:
    1、《关于收购北京国中汽车大厦3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出资4367.83万元收购该项股权。
    表决情况:同意17411500股,反对2930000股,弃权28730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0%。
    2、《关于收购北京银泰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出资521.83万元收购该项股权。
    表决情况:同意18600800股;反对2028000股;弃权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
    上述第1、2项议案系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银泰投资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4265.56万股已回避表决。
    上述第1项议案的股权转让,尚须得到北京国中汽车大厦设立时的审批机关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
    3、《关于出售公司"华联2号楼"裙楼商品房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608400股,反对338000股,弃权333800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4.19%。
    4、《关于追认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额与授权董事会行使资产抵押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7580400股,反对1183000股,弃权452100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0.99%。
    5、《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预案》。决定将公司名称更名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尚须报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后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632844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四条内容的预案》。因更名将《公司章程》记载的公司名称作相应修改。
    表决情况:同意632844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7、《关于用盈余公积、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预案》。表决情况:同意632844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万钧出席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会议监票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监票情况通报;
    3、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