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OO二年四月十七日下 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震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另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决定;
    4、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开展经营管理活 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 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审阅了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 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新增募集资金, 亦无前期募集的资金延续到本报告年度 内。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和关联交易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在出售宁波三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其决策程序合 规、法律手续齐全完整、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也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 或造成公司的资产流失。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郭昭先生:45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会计师。 历任南京国际集装 箱装卸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南京 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南京臣功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李晓新女士:43岁,汉族,大学学历。197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6年毕 业于黑龙江商学院,1991年起任中国糖定酒类集团公司实业开发公司副经理至今,本 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