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1997年4月25 日在本公 司华联宾馆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1名,实到9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 国公司法》和《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权范围和议事规 则,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报告.
    4.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20029769 .1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7017226.38元,合计当年可分配的利润27046995.48元, 董 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按96年度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02976.91元, 提 取5%法定公益金1001488.46元,股东红利暂不分配,余下24042530.12元作为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5.关于变更华联2号楼基建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决定.
    6.关于同意张红霞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和推荐李晓新女士为董 事侯选人的决定.
    7.关于1997年5月28日在宁波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有关股东大 会事宜另行公告.
    以上第二至第六项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