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235,209,776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0.23元(含税,扣税后为0.007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1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7月1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7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及日期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同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
    二、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董事会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5,209,776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三、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7月1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及上市流通数量:2007年7月13日,37,338,651股;
    4、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17日;
    5、每股红利金额:对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代扣10%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007元/股;对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23元/股;
    6、发放年度:2006年度
    7、发放对象:截止2007年7月1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办法:
    (1)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税后现金红利金额,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结算系统划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红股派发办法:送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股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
    再进行派发。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8,516,520 9,703,304 58,219,824 20.6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6,693,256 37,338,651 224,031,907 79.37 合计 235,209,776 47,041,955 282,251,731 100.00
    五、本次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82,251,731股。按新股本总数摊簿计算的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1125元。
    六、咨询机构及电话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东渡路55号华联写字楼7楼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87092004/87092006/87092059
    传真:0574—87092008
    邮编:315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