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发出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年5月1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海飞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 57,866,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8,266股;限售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57,817,820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3、《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4、《200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31,660,103.39.元,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母、子公司10%法定盈余公积3,166,010.34元,加:上一年度末未分配利润115,281,988.00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3,776,081.05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209,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2,451,7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7、《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议案》:为及时把握投资时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授权董事会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公司总资产的50%的土地摘牌、竞买事项(以相关土地的出让金总额为计算标的,适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授权事项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经营层具体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8、《关于同意胡一平先生请辞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9、《关于选举陈爱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见后附件)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10、关于制订《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7,866,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代表刘舟宏先生所作的《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文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陈爱珍女士本人简历:
    陈爱珍,女,汉族,49岁,研究生学历。1982年毕业于山西大学经济系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年获日本东京立教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获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获证券律师从业资格证书,2002年3月获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证书。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通外语,具有经济学基础理论和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参与编写《股份公司操作实务》一书,发表论文二十余篇。曾参与国内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上市业务和配股业务、股权分置改革法律顾问等工作。现为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浙江文天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