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5日以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同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9名董事全体行使了对会议各项议案投票表决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对会议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顾荻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董事会同意聘任顾荻江先生(简历附后)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管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
    1、顾荻江个人简历
    2、独立董事意见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0日
    顾荻江个人简历:
    男,197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职称。1993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1993年起在宁波市财政财务开发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3年5月起任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4年5月起至今任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顾荻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致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顾荻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决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其聘任程序及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2、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聘任所作决议。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签名):胡一平、刘舟宏、汤得军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