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27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七楼多功能厅(南京市中山南路3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67,734,740.8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73,474.09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6,773,474.09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773,474.0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385,564.37元,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按每次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4,531,231.70元,分配后尚结余未分配利润23,268,651.26元,结转下一年度。
    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单位,经与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约定,年报审计费用拟为33万元。
    6、审议关于发放老职工补贴用留存收益弥补的议案;
    根据财会[2001]5号文<<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补差的一次性住房补贴,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应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按此项规定,公司2003年发放的9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的住房补贴共计5,942,275.36元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待审批后,再依次冲减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审议关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条第八款“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后添加以下内容:“其中,对外担保事项必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应由被担保对象提供有效的反担保,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得为公司持有50%以下股权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不得因提供担保导致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规定的情形”。
    8、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5月19日--5月21日。
    2.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三号(公司十楼董秘办公室);
    3.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权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个人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表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三号(十楼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王毓兰、冯建康
    联系电话:025--84717494 84715188转2021
    传真:025-84724722
    邮编:210005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200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