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3月25日下午在公司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仲炜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收购南京国际同仁大厦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6.关于给南京交家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以上4、5、项决议事项需经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公平, 未损害公司利益, 无内幕交易行为。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