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任宇光为南京新街口 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南 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 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新 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8日于南京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公健为南京新街口 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南 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 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新 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8日于南京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任宇光, 作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任宇光    2002年3月18日于北京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公健, 作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公健    2002年3月18日于南京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简介
    任宇光女士,40岁,本科,历任财政部工交司中央工业处副主任科员,国家国有资 产管理局企业司综合处副处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监管处处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 局股份企业处处长,财政部评估司立项确认处长长,财政部教科文司科学处处长, 中 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投行部主任,北方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公健先生,60岁,中专,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历任苏州市税务所专管员, 苏州市财政局行政驻厂员,江苏省财政厅中企处财政驻厂员 ,南京湖山煤矿副连长, 南京市财政局工交处科员,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南京市财政局工交处处长、调 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