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1994年3月29 日 在南京举行。会议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订1993年红利分配方 案为:
    一、红利分配对象为全体股东,新老股东同股同权;
    二、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5股的比例送股,按每10股派发2元(含税)的 比例发放现金红利;(红利不足部分由资本公积金划转);
    三、本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