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13 日 在公司召开。公司监事会张仲炜主席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关于弥补期初未分配利润负数议案;
    三、公司关于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公司关于提取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基金的议案;
    五、公司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处置的议案;
    六、公司原投资悦家超市1000万元现变更为投资生化制药厂的议案;
    七、公司转让悦家超市10%认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及上述各项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 内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2、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无 违反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3日